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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7 章 你以前就这样怕冷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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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菀打开手上的斗篷,披在了身上,又小心将下摆提起来,拢在自己腿上,以免掉在地上弄脏。

看见她纤瘦柔弱的身体,被包裹在自己的斗篷里,陆璘心中涌起一起奇异的感觉,似一股暖流,又有些莫名的心悸紧张。

他问:“这些日子,那张大发有去找过你吗?”

“没有,我平日都在药铺,那里人多,他不会去的,就算去了也不怕。”

“那家里呢?”

施菀回答:“也没去,左邻四舍都有人,而且我养了一条看家黄狗,很聪明伶俐,我想着,大概不会有什么事。”

陆璘点点头,他又想问有没有什么要他做的,却想起她曾说过那些话,便忍了下来。

施菀问他:“陆大人在安陆这些日子还习惯么?这里一切都与京城不同。”

“还算习惯。”陆璘回答。

其实,他并不习惯。

这里的雨太多了,县衙里总是阴冷潮湿,各种各样的小虫子;路太难走,许多地方马车都到不了,这里的人也好吃辛辣……当然,这都不算什么,最重要的是落寞而孤单。

这里的官员,大部分庸庸碌碌、混沌度日,有好嫖赌的,有好酒的,有好斗蛐蛐斗鸡的,就是没有一心一意要做事的。

按他们的想法,这个地方既不穷苦,也不富裕,好赖都是这么活,再折腾也升不了官,不如就这么熬着,不出事最好。

他与他们结交不上,也远离京城的亲人师友,每日入夜,便是被无边的清冷孤寂包围笼罩。

来了一个多月,他并不习惯。

这时他突然想,她当初去京城,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感觉呢?也会觉得不习惯,觉得孤独吗?

她在京城有和谁相好吗?

想了很久,他发现自己当初就不清楚,此时更是回忆不起来。

这时施菀说:“云梦泽这一片都多水,待夏日六七月,便处处都是荷藕一片;到秋天,安陆的银杏叶黄了,便是漫山遍野的金黄,不知大人喜欢哪一种景色,到时可以四处看看。”

“那施大夫是喜欢夏日的荷,还是秋日的银杏?”陆璘问。

施菀笑道:“小的时候自然是喜欢夏天,和附近的小孩子们疯玩,捉泥鳅,钓虾蟆,摘莲蓬、菱角、鸡头米……总之是有做不完的事,我还记得我娘常说我过完一个夏天,脸上便有那锅底黑。

“秋天的银杏叶,小时候自然是没什么兴趣的,但现在这般年纪了,却更喜欢秋天,觉得那时候的天地真好看,静谧详和,我能看一整天。”

陆璘没想到她是个会捉泥鳅钓虾蟆的姑娘,因为他看到的她,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静的、小心的,除了她曾很自得地和他说她水性好,会撑船。

“我小的时候,什么都没做过,无论爷爷、父亲还是母亲,都让我好好念书,我自己也觉得念书比在外面玩闹更好,所以就这样读书读到了不再适合玩闹的年纪,我也不知道爬树掏鸟窝是什么感觉。”陆璘说。

施菀回答:“大人自小是神童,长大是才子,这些赞赏褒奖自然不是凭空来的,而是舍弃许多欢乐肆意之后才有的,相对来说,大人比旁人更不易。”

陆璘意外于,第一次有人说他不易。

所有的人,都会说他出身名门,自小聪慧,人生顺遂,好像他什么都不用做就能高中榜眼一样,可实则是,那些学业不如他的人早已睡了,他还在读书。

他的确出身好,有些天资,但更多的,也是一日复一日的孜孜不倦。

这时长喜过来道:“公子,您还没用饭呢,要不我现在去把饭菜热一下?”

陆璘回道:“夜里不太想吃饭菜。”说着他看向施菀:“这么晚了,要不然你也再吃一些?我让长喜去煮两碗须面来。”

施菀晚上的确吃到一半就被喊来了,犹豫一下,点点头。

陆璘便立刻朝长喜道:“去煮两碗须面吧。”

长喜应着,很快去了厨房,没一会儿端来两碗面条。

面端到了陆璘房中,两人进屋去,施菀目不斜视,在桌边坐了下来。

“我这面多了些,要不然……分出来一些?”她说。

“就分给我吧。”陆璘拿过她的筷子,将她碗里的面夹了一些出来,放到自己碗里,再将筷子给她。

如今的他,有些奇怪。许多时候他还记得他们现在没什么关系,还是疏离一些好,但更多的时候,他又会想,毕竟曾做过夫妻,这也没什么,比如刚才的斗篷,比如现在的面条。

施菀倒没说什么,只是拿过碗边的筷子,吃起面来。

陆璘尝了一口,带着几分歉疚道:“厨娘已经回去了,长喜厨艺一般,这面似乎寡淡了些。”

施菀笑道:“我小时候喜欢吃面,但安陆的面比米贵,大多数时候我娘都舍不得做给我吃,但我爹就好一些,他会趁娘不在,悄悄煮给我吃,他煮出来的面,倒和这碗有些像,我刚一看到面,就想起了他,我小的时候可是觉得这面比我娘做的饭菜好吃。”

“以前没听你说过这些。”陆璘说。

施菀回道:“以前觉得自己是穷丫头啊,哪里好意思说,现在在安陆,自己的家乡,便不怕了,反正大家都一样。”

再说,以前也没机会不是么。

陆璘说道:“我在京城时倒更喜欢吃米饭,上次去驿亭,那对面有一家面馆,我在那儿吃了一碗面,觉得味道极好,鲜香爽滑,却不知是什么面。”

“是在安陆么?”

“是,在福兰街。”

施菀笑道:“那是油面,确实比普通的面爽滑一些,大人吃的应该是许记的面,也算油面里做得极好吃的,但更好的还是城东吴记的,大人下次可以去试试。”

“好。”陆璘问:“除了油面,还有别的值得一试的吃食么?”

“药铺里常有外地来的行商之人,他们多喜欢安陆的萝卜饼、银红茶,还有白玉泉酒,但我最喜欢我们安陆的甜酒,香气四溢,清甜润口,大人可以……”施菀说到一半,笑道:“我忘了大人不喜欢那么甜的,也许更喜欢白玉泉酒一些。”

“我下次,一并试试。”陆璘说。

施菀笑笑,没一会儿吃完了面,说道:“大人吃着,我去王姑娘那里看看。”

陆璘也吃完最后一口,立刻起身与她一起去。

长喜来收碗,意外发现主子今日胃口竟然奇好,吃了满满一大碗面,他不是向来嫌他厨艺差,每每只能吃下几口么,是今日饿狠了吧?

果然挑三拣四的,还是因为还没饿。

施菀摸了小姑娘的额头,发现那热度又起来些,便继续替她换额头上的巾帕,替她用酒擦拭身体。

陆璘又去外面坐着,就着风灯,拿着书,一边看书一边陪她。

如此到后半夜,施菀有些熬不住了,就趴在小姑娘床边睡了过去,陆璘自门外进来,将她拢在腿上的斗篷下摆放了下来,替她把腿也挡住,随后继续坐去门外。

没一会儿,小姑娘在床上发出动静来,他立刻进去,唯恐惊喜了施菀,低头朝小姑娘轻问:“怎么了?哪里不舒服?”

小姑娘在睡梦中迷糊道:“水……”

他便去旁边拿了水杯,小心用被子裹了她扶她起来喝了几口水,再让她躺下。

再去看施菀,好在还没被惊醒。

他再出门去,只半掩着门,好让自己听着屋里的动静。

夜太漫长,到清晨天边见白时,陆璘也拿着书靠在外面的椅子上睡着了。

但闭眼没多久,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将他惊醒,他睁开眼来,便见施菀脸上带着喜色,正从屋内跑出来。

“怎么了?”他问。

施菀眉眼一弯,开心道:“她退烧了!”

陆璘也高兴起来,轻笑道:“后面大约就顺利了,你不用担心了。”

施菀这才道:“我不知怎么就睡着了,大人在这儿坐了一夜吗?离天大亮还有一会儿,大人快去睡会儿吧。”

陆璘摇摇头:“我等她醒来吧,现在去睡也睡不着,你要不要回去睡?今日就不去药铺了。”

施菀回说:“我也睡不着。”

于是两人再一起等着,施菀捂着嘴打了个哈欠。

陆璘盯着她看,随后很快收回目光,和她说:“等一下你回去,就将这斗篷披着,早上冷,别冻着。”

施菀回答:“若等下太阳出来了,我便不用了。”

“你以前就这样怕冷么?我怎么不太记得。”他忍不住问。

施菀沉默一会儿,笑了笑,“是啊,以前就怕冷,大人忘了吧。”

陆璘却总记得,她之前没这么怕冷的。还想说什么,她却先他道:“我再进去看看她。”

陆璘只好将疑惑咽了下去。

没一会儿,他听见里面传来小姑娘的声音,便也挪步进去,果然发现小姑娘醒了过来。

“感觉怎么样?头还疼么?”施菀问她。

小姑娘摇摇头:“不疼了。”

“那想吃东西么?”

小姑娘也摇头:“不太有胃口。”

施菀又问:“粥或汤呢,喝不喝得下?等下要喝药的,怕你肚子空着喝药难受。”

小姑娘便点头:“喝得下。”

施菀见陆璘进来,和小姑娘道:“我让县太爷给你准备鸡汤怎么样?”

“鸡汤啊……那不是过年才能喝么?”小姑娘说着,眼里却已发起亮来,显然早被鸡汤勾起了馋虫。

施菀说道:“别人家是过年才能喝,县太爷这儿却不一定。”说完抬眼问陆璘,“陆大人,可以么?”

陆璘被她弄得笑起来:“可以,我让人去炖,我大小也是个官,有钱。”

施菀也忍不住笑,朝小姑娘道:“听见了没,县太爷有钱。”

“好,那我喝鸡汤了再喝药,施大夫,我觉得我的腿都没之前那么疼了,是不是快……”她的话突然停了下来,随后“哇”地一声,吐出大口的鲜血来。

“来弟,来弟……”施菀一时有些慌神,急忙拿出自己身上的手帕来想要替她擦,可很快小姑娘又接着吐出一大口血,将她手帕、手、袖子染得一片红。

陆璘立刻脱了自己的外衫垫在小姑娘颈下,随后问施菀:“这该怎么办?”

施菀将小姑娘交给他,急忙去盆里洗手,然后开医箱,从里面拿出针灸袋来,随后点灯,烤针,正要去扎针时,陆璘开口道:“她是不是,已经去了?”

施菀回过头来,发现半张床都是血,被子、床铺、上面陆璘的外衫,全是殷红一片,小姑娘睁着眼,却已不再吐血,身体也不再动弹,只是目光直直看着前方。

她放下针灸包,走过来探了探小姑娘颈下的脉搏,许久,一片平静。

这姑娘终于是去了,如此突然,走之前,她还以为自己快好了,以为这个大夫真的医术精湛。

施菀松开了手,却久久站在床边,不说话,也不动,只是看着床上小姑娘的脸。

许久,她喃喃道:“我知道她脏器受损,知道她内伤很严重,可我觉得,会是腿上的伤紧急一些,她没办法承受那么多救治,我选择了先治她的腿伤,我怕她因疮疡而撑不下去,我以为内伤还能再等等……”

泪水从她眼底淌下,滴落到床上。

陆璘看看床上的小姑娘,安慰道:“这不怪你,她的伤太重。因为有你,她才能醒过来,才能度过这几天。”

施菀转过身来,无力地抱着腿,背靠着床坐在了小姑娘床边。

过一会儿,她回道:“我明白,我只是……只是以为不会这样……”

陆璘抬了抬手,迟疑一会儿,却又放了下来。

施菀抽泣了一会儿,伸手要去身上拿手帕,却想起手帕已经在床上染遍了血,随后理了理自己袖子上没沾血的地方,擦干脸上的泪水。

但很快她眼中的泪水又流了下来,陆璘想起什么,连忙拿出前一日在怀中放着的那方手幅,正要递给她,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。

随后衙役的声音传来:“大人,丰氏绸缎的丰公子来了。”

才说着,丰子奕已经急步跑了进来,衙役回头道:“诶,你怎么自己就进来了?”

“你们家大人认识我,我在安陆向来就是按时按两纳税,遵纪守法的大好良民。”丰子奕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,在门口道:“菀菀,你怎么坐在地上?”

陆璘及时将手上的手帕放回了怀中。

丰子奕进来,朝他行礼:“见过陆大人,一早听说施大夫在县衙,放心不下,便过来了,不知——”

说话间,他瞥见了床上的血和上面躺着一动不动的王来弟。

丰子奕看看施菀,又看看陆璘,陆璘说道:“昨日下午王姑娘病情有变,我便遣人去叫了施大夫过来,施大夫昨夜守了一夜,到今早,这姑娘因内腑之伤吐血而亡,施大夫有些难受。”

丰子奕急走到施菀身旁,蹲下身道:“这不怪你,你师父和小周大夫都觉得她死定了,也就你怜惜她,想试试,菀菀,你只是大夫,不是神仙,生死由命,这是她的命。”

施菀再次流起泪来。

丰子奕连忙拿出手帕去给她擦泪,施菀接过他手中的手帕,自己擦去泪水。

“别哭了,你知道我一早找你做什么吗,你不是想去云梦县找医书吗,我今日要去接货,和我一起去吧,我给你另外安排一辆马车,在那儿待一天,后天或大后天就回,正好是你想要的时间。”

施菀抽泣了一下,问他:“现在就走么?”

丰子奕说道:“可以晚一些。”

施菀回头看看床上的王来弟。

“晚一些吧,她家中想必不会管她,我想……去棺材铺买副棺材,将她安葬了。”

“行行,我这就让人去买,葬完了她我们再走。”丰子奕说。

施菀点点头,随后又道:“再给她买件衣服吧,那个张记绣坊有。”说完从身上拿出一粒碎银来。

丰子奕不高兴道:“什么张记绣坊,那卖的都是什么,我们丰氏绸缎的衣服不比他们好?”

“你们的衣服那么贵……”

“贵是因为它好啊!”丰子奕将她手上的钱推了回去:“我去我们铺子里拿一套就好了。”

施菀从地上站起身:“算了,我自己去买。”

丰子奕拦住她:“好好好,我找个伙计去张记买!”

施菀将钱给他。

丰子奕不要,“我们做生意的,也要积德的,你救她一场,就把这买衣服买棺材的机会给我吧,别再和我争了,我去叫人,你留在这里给她洗洗?”

施菀抬眼看向陆璘:“这县衙……”

“县衙本是正气之地,我也不惧鬼神,就在这里替她洗,无妨。”陆璘说。

施菀点头:“谢大人。”

丰子奕很快出门去吩咐人办事,施菀待在屋内,将床上的血衣血被拿下来,陆璘也着人去烧水。

待施菀给王来弟沐浴完,衣服也买来了,是一件粉色的短襦和长裙,穿在小姑娘身上很好看,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模样。

换完衣服,施菀出门问:“陆大人,能借大人的梳子一用么,我想替她梳梳头发。”

陆璘沉默着去自己房中拿来梳子。

施菀正要接,却发现那竟是把牛角梳。

“算了,来弟向来担心麻烦别人,大人这梳子贵重,她会不好意思的。”说着又回了屋。

陆璘拿着牛角梳的手收了回去,一时之前,竟不知心中是什么滋味。

为什么,他要将京城的梳子带过来呢?若是在安陆随意买的一把木梳就好了。

施菀最后就用手给王来弟盘了个髻,再由衙役将人抬出去,放进了棺木中。

天已大亮,其他官员陆续到县衙来办公,长喜提醒陆璘道:“公子,今日是放告日,好几个案子要审,要不要赶紧去沐浴更衣了上公堂?”

丰子奕也回过头道:“这几日劳烦陆大人了,安陆一县的重任还托付在陆大人身上,大人自去办公务吧,剩下的事我与施大夫会办好的,大人放心。”

施菀将身上的斗篷解了下来,想还给他,却发现上面一处染了点血,只好收在手中道:“这斗篷我回去洗洗,若能洗干净,再还给大人。”

“不急,我眼下也穿不上。”陆璘说。

施菀便拿着斗篷,走到了棺木旁边。

陆璘突然在身后道:“施大夫与丰公子……路上小心。”

两人同时回过头来,施菀朝他点点头,丰子奕作揖道:“多谢陆大人关心,说起来,大人应该知道云梦县梨山书院吧,这书院算是近几个县最大的书院,墨香书坊就在梨山书院旁边,里面书比江陵府的还全还新,陆大人若有需要,可说与我听,若是有,我与施大夫帮大人买了带回来,也是顺手的事。”

陆璘摇摇头:“多谢,暂且没有。”

“那我们先去安葬王姑娘了。”丰子奕说。

陆璘点点头,看着他们动身,看着拖着棺材的板车与他们二人越行越远。

早上的日光洒昭在安陆街道,将两人的身影拉得很少,静谧中带着几分暖意。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不见,他回到县衙,经过前堂,去往后院,回到自己房中。

长喜正在给他备沐浴的水,说道:“公子先解衣服吧,水这会儿就好了,厨娘也在煮面,正好沐浴完用早饭。”

陆璘没回话,只是静静从怀中拿出那方绣着荷花的手帕来,看了一会儿,走几步,放回了装冬衣的服箱中。

这手帕,注定的不合时宜,也不知他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。

作者有话要说

今天为了写多点,更晚了,不好意思,然后明天应该也会很晚更,晚上十一点到十二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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